山东长安网

百姓不打官司也能案结事了

2016-09-09  

( 2016-09-07 ) 稿件来源: 法制日报要闻

 诉前辅导甄别、诉讼繁简分流……在山东省高密市,任何到法院打官司的人都会被引导到诉前辅导窗口。值班法官会向其释明法律规定和诉讼程序,讲解人民调解及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优势,并引导当事人接受非诉调解,做好诉调衔接。这一制度,高密法院已经坚持了12个年头,累计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4000余件。
  “高密法院的做法是山东省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一个缩影。我们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司法引导、部门共治、社会协同的工作格局,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优化配置各类化解纠纷资源,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山东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综治办主任张志华近日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灵魂就是省钱省事省力,让老百姓少跑腿、甚至不跑腿,就能把矛盾化解在家门口。
                           资源共享促使纠纷多元化解
  2005年年初,高密法院在柴沟镇法庭成立第一个人民调解室,迈出了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脚步。之后,高密市不断探索总结经验,将调解力量重点向基层社区和行业调解中心倾斜,在全市设立了交通事故、消费维权、综合调解等14个行业纠纷调解中心,以乡镇综治中心为依托,在每个乡镇设立一处纠纷化解服务站,每个站点由各镇街设立两至三名专职调解员,在城区24处社区和乡镇26处中心社区设立法官工作室,在乡镇的大社区设巡回审理点,每一村居设立一名纠纷化解联络员。
  “我们还借助信息化、网络化等现代化技术,将法院审判系统与全市社会维稳网格化管理相配套,逐步探索设立网上预约调解、网上咨询、网络在线调解等职能。”潍坊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苏立科介绍说,并将全市调解员、联络员名单,调解组织分布图、类型化调解中心职责、诉讼指南等信息上传,实现调解资源共享,最大程度发挥了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的效力。
  去年7月底,胡先生到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起诉某置业公司拖欠其工资6万余元。环翠法院值班的导诉庭庭长孙博碕了解情况后,并没有盲目地帮助其立案,而是向胡先生介绍了低成本、高效率的多元纠纷解决模式,征得其同意后,将纠纷委托到环翠区法院人民调解委员会。最终,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下,胡先生在10天内就要回了6万余元工资。
  “我们依托日趋成熟的社区网格化管理,利用社区调解委员会更了解基层社情民意的优势,运用‘互联网+’技术将法院和社区联接起来,成功将网格化管理巧妙‘嫁接’到案件调解当中,实现了精准调解,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环翠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永池介绍说。
  为实现对调解工作的常态化管理,威海市积极运用“互联网+”思维,将新开发的系统软件分别与法院审判流程系统和社区管理数据端口对接,使调解员在完成规定数量案件基础上,对多完成的案件调解、协助送达、调查、执行等案件实行按件计酬,并将多元纠纷调解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年度综合考核。
                          用法治方式将信访导向“信法”
  2014年,发生在杜家疃村的“3·21”纵火案一度把平度推向舆论的风口浪尖,以较大规模群体访和表达形式激烈的个体访为主要标志的涉法涉诉信访日益凸显。
  “纵火案发生后的短短数月,征地拆迁行政诉讼案件多达400余件。我们积极运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聘请了65名律师参与征地拆迁案件处置,确保工作沿着法治化轨道运行。”平度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于乃江告诉记者,同时,他们针对上访群众,成立了71个由律师与市直机关干部、街道办干部等组成的“5包1”工作组,一对一配备律师跟进法律服务。  
  “矛盾纠纷大调解不是单纯地‘和稀泥’,而是要用法治思维和方法从根本上化解矛盾、解决问题,促进‘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激化、问题不上交’法治镇街、村居建设目标的实现。”青岛市城阳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桂锡一语道破多元纠纷解决的精髓。
  为应对日益繁杂的矛盾纠纷,满足群众多样的诉讼需求,烟台市将各类纠纷分层、分流,多元梯次化解矛盾纠纷,以提高纠纷化解质量,并积极推动律师值班室的设立,由律师作为独立第三方参与处理涉诉信访案件化解和代理申诉案件,把当事人由“信访”导向“信法”的轨道。
  针对农村家事案件多发的特点,烟台市牟平区力推家事案件快调、快立、快审。对于前来立案的群众,由导诉人员根据案情引导其到人民调解室进行诉前调解,通过专人负责调解、专门场所调解,实现家事调解专业化,大大提高调解效率,家事案件的调撤率达87.5%以上,其中有67.3%的案件化解在庭审前。
  “人民调解与民事审判衔接联动是密织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的重要一环,为群众提供了更多可供选择的纠纷解决方式。”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白泉民说,全省各级法院努力发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作用,尊重当事人选择权,甄别、引导、分流案件,最大限度快速化解纠纷,有效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满足当事人多元司法需求。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核心是促进非诉讼解决方式的运用和发展,而其中的关键是打通各类纠纷解决方式的衔接通道。”枣庄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于玉说,该市着力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信访、仲裁、群团组织“六位一体”的多元化解体系,做到了“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有矛盾纠纷哪里就有调解工作”。
                       纠纷多元化解纳入法治轨道
  滨州市现有无命案乡镇(街道)80个、无刑事案件村居4649个,分别占全市乡镇(街道)总数和村居总数的87%和88.6%。在刚刚结束的山东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滨州市又被评选为优秀市。
  滨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胡炳山把成绩的取得归功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他说,在滨州能调解的纠纷先要调解解决,不能调解的再走诉讼程序,全市正在积极构建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纠纷化解体系。
  “社区是社会的细胞,社区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在构建多元化解纠纷机制中,我们积极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力争在全省每个村居都建立司法工作室,配备一名专业法律顾问,让老百姓产生纠纷后,不出村居就有地可去、有人可诉、有法可依。”山东省司法厅厅长王本群如是说。
  在大力加强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中,山东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努力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纳入法治轨道,先后制定出台《山东省综治委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会议制度》《山东省综治办关于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目前全省有人民调解组织7000余个,专业性调委会1661个,专兼职调解员34.2万名,全省17市全部建立起《重大复杂矛盾纠纷台账》《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分类台账》《矛盾纠纷调解组织和队伍台账》,全省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整体水平显著提高,有力维护了全省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
  7月22日,山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山东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条例共8章65条,从职责分工、化解途径、程序衔接、组织建设、保障措施、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等方面对多元化解纠纷工作的实施作出明确规定。
  山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江汀说:“《山东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作为一项促进性立法,其制定主要是优化配置各类化解纠纷资源,努力构建一个科学完备、高效公正的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引领和推动各纠纷解决方式的健康发展。为纠纷当事人提供程序指引,鼓励和引导当事人尽量选择有利于修复关系、成本较低的非诉讼纠纷解决途径,让老百姓不打官司也能案结事了。”


分享到:
热点资讯